隔爆水袋(槽)棚分为集中式和分散式(根据布置方式而定)。
集中式水袋(槽)棚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种计算,主要水棚不少于400L/m 2,辅助水棚不少于200L/m 2;
分散式水槽(袋)棚的水量按棚区所占道巷空间体积计算;不少于1.2L/m 3。
2、水硼的位置设置:
(1)、水袋(槽)棚应设置在直线巷道内;
(2)、水袋(槽)棚与巷道叉交口,转弯处的距离应保持50-70m,与风门的距离须大于25m;
(3)、第一排集中水棚与工作面的距离必须保持60-200m,第一排分散式水棚与工作面的距离必须保持30-60m;
(4)、在应设辅助隔爆水棚的巷道应设多组水棚,每组间距不大于200m;
3、水棚排间距离与水棚的棚区长度:
(1)、集中式水棚排间距离为1.2-3.0m,分散式分棚沿巷道分散布置,两个水袋(槽)组的间距为10-30m;
(2)、集中式主要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30m,集中式辅助棚区长度不小于20m,分散式的棚区长度不小于200m。
安装方式:
1、水袋(槽)棚 的安装方式:可采用吊挂式或上托式,也可采用混合式;原则是:当受爆炸冲击力时,水容易泼出;布置应符合以下规定:
断面S<10m2时, NB/L×100> =35%
断面S<10m2时, NB/L×100> =50%
断面S<10m2时, NB/L×100> =65%
式中N-排棚上水袋(槽)个数,B-水棚迎风断面宽度,L-水棚所在水平巷道宽度;
2、水槽(袋)之间的间隙与水槽(袋)同支架或巷壁之间的间隙之和不得大于1.5m,禁超1.8m,两个水袋(槽)之间的间隙不得大于1.2m,水袋(槽)边与巷壁、支架、顶板、构筑物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.1m,水槽(袋)底部至顶梁的距离不大于1.6m,如大于1.6m,则必须在该水袋(槽)的上方增设一个;
3、水棚距巷道轨面不应小于1.8m,应操持统一高度,需要挑顶时,水棚区内巷道断面与其前后各20m长的巷道断面一致;
4、吊挂水袋(槽),挂勾位置要对正,相向布置,排勾4—8mm的圆钢,挂勾角度为60±5度,变勾25m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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